【民政政策】社会救助政策——低保边缘户
民政工作关系民生、连着民心,是社会建设的兜底性、基础性工作。为深化政策宣传,提升政策知晓度与执行效能,确保民生保障政策落地见效,礼县民政局聚焦社会救助现行政策——低保边缘户,开展专题解读。
问
什么是低保边缘户?——认定条件
低保边缘户指不符合低保对象认定条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乡低保标准的1.5倍(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放宽到2倍),且财产状况符合相关规定的家庭。
问
啥情况能申请?——财产规定
低保边缘户申请家庭财产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①银行存款、现金、证券、基金、商业保险、债权、互联网金融资产等金融资产总额不超过“当地城乡低保标准(元/人月)×家庭人口(人)×24(月)”的计算数额。
②居住用房不超过1套(栋),且名下再无其它商品房、商铺、车库(位)、出租类不动产等。家庭已拥有1套(栋)居住用房,同时父(祖)辈留下祖屋且家庭成员不作居住和出租的,不认定为超过住房标准。对城镇有一套(栋)住房(人均面积不超过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当地居民人均居住面积),同时拥有一套(栋、院)农村宅基地住房的,不认定为超过住房标准。
③无5万元以上(购车价)消费型机动车或大型农机具(不包括已损坏废弃车辆和农机具)。有购车票据的,按票据金额确定购车价;没有购车票据的,按当时市场价确定。
④无经商登记信息。若家庭成员名下查询到经商登记信息,但家庭人均收入不超过当地低保边缘人口认定标准的,经工作人员调查核实,可不认定为超过标准。
问
认定程序?——参照低保对象认定程序执行
低保边缘户的认定参照低保对象认定程序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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