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政策】社会救助政策——特困人员供养
民政工作关系民生、连着民心,是社会建设的兜底性、基础性工作。为深化政策宣传,提升政策知晓度与执行效能,确保民生保障政策落地见效,礼县民政局聚焦社会救助政策——特困人员供养,开展专题解读。
问
什么是特困人员供养?—— 困难群众的“民生兜底网”
特困人员供养是国家针对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的城乡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成年人实施的一项兜底性民生保障制度。这项制度以“应救尽救、应养尽养”为原则,通过集中供养或分散供养两种方式切实兜住兜准兜好基本民生底线。
问
谁能申请?——3个核心条件+6项生活自理能力评估
✅ 同时具备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和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3个条件的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依法纳入特困人员供养范围。
✅ 特困人员是否具备、部分丧失、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通过运用6项指标来评估,分别为是否具备自主吃饭、自主穿衣、自主上下床、自主如厕、室内自主行走、自主洗澡能力等。评估后6项都能自主完成的,认定为具备生活自理能力;1—3项不能自主完成的,认定为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4—6项不能自主完成的,认定为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评估工作由乡镇和县民政部门共同完成。
问
享什么?—— “四个一”贴心服务
通过统筹分散特困人员护理补贴,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提供每周打扫一次卫生、每半月洗一次衣服、每月理一次头发、每半年发放一次衣被等生活必需品的“四个一”服务。
问
怎么申请?——流程透明3步走
✅ 申请:1.个人申请:本人或委托村(居)委会向乡镇提交申请,可通过“陇南救助通”小程序生成材料。2.主动发现:乡镇、村社入户走访,协助符合条件者申请。3.监测预警:民政部门数据比对发现后,转乡镇核查协助申请。
✅ 审核:乡镇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信息核对等方式,对申请人的经济状况、实际生活状况以及赡养、抚养、扶养状况等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初审意见,并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将相关初审材料报送县民政局。
✅ 确认:县民政局应当自收到乡镇上报的申请初审意见等材料后按照不低于30%的比例随机抽查核实,并在15个工作日内提出确认意见。对符合救助供养条件的申请,县民政局应当及时予以确认,建立救助供养档案,并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长期公布。
问
供养标准—— 城乡标准+护理档次
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由基本生活费和护理补贴两部分组成。
✅ 农村特困供养对象基本生活费为每人每月605元,护理补贴按照生活自理每人每月150元、部分丧失每人每月301元、完全丧失每人每月451元,按三个档次两项合计分别为每人每月755元、906元、1056元。
✅ 城市特困供养对象基本生活费为每人每月910元,护理补贴按照生活自理每人每月150元、部分丧失每人每月301元、完全丧失每人每月451元,按三个档次两项合计分别为每人每月1060元、1211元、1361元。
问
资金发放——社保卡
按月发放供养资金,经乡镇、县民政和财政部门逐级审核后,由代发银行将救助资金拨付至保障对象的社保卡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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