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202606-00007 信息分类: 政策解读
内容分类: 发布日期: 2026-06-19
发布机构: 礼县人民政府 号:
称: 礼县2026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起草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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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县2026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起草情况说明

文章来源:礼县人民政府发表时间:2026-06-19 17:45责任编辑:礼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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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背景

根据省市相关文件要求,为组织实施好2026年中央财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简称“农业生产托管项目”),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起草依据

甘肃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中央财政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计划的通知》(甘农财发〔2025〕69号)、《关于下达2026年中央财政第二批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计划的通知》(甘农财发〔2026〕21号)等文件。

三、主要内容

《礼县2026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包括实施内容、实施步骤、保障措施部分内容

(一)实施内容。包括扶持方向、实施区域、实施环节、补助标准、补助方式、选择服务主体、服务作业标准。扶持方向:资金主要用于小农户等经营主体在小麦等粮食作物生产过程中,在耕、种、收等环节接受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给予财政补贴。实施区域:优先选择小麦等粮油作物种植面积较大的村。实施环节:重点支持小麦等粮油作物生产中耕、种、防、收等多个环节。补助标准:主要对小麦等粮油作物种植的农户等进行补助,丘陵山区原则上财政补助资金占服务价格的比例不超过40%,单季作物亩均补助总量不超过130元。服务对象突出小农户,安排服务小农户的补助资金或面积不低于60%。对接受托管服务的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等单个规模经营主体,年补贴最高不得超过10万元。补助方式:采取“先服务后补贴”的方式进行补助。面向小农户开展的服务,补助资金可以补助服务主体,也可以补助农户,坚持小农户最终受益。选择服务主体:按照公平竞争、规范择优的方式,公开选择有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能力的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服务专业户、农业服务类企业等为服务主体服务作业标准:机耕深度18-25cm,土壤种床达到土层虚实并存,地平土细状态;机种深度3-5cm;机防喷洒作业时高度速度合适、喷洒均匀无遗漏;机收损失率≤3%。

(二)实施步骤。按照方案中制定实施方案、确定服务主体、组织实施、总结验收四个步骤实施。

(三)保障措施。包括加强组织领导、加强服务质量监管、建立服务主体名录库、加强资金使用监管、加强宣传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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