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202509-00020 信息分类: 政府文件
内容分类: 发布日期: 2025-09-10
发布机构: 礼县人民政府 号:
称: 礼县声环境功能区划调整方案(2025-2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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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县声环境功能区划调整方案(2025-2029)

文章来源:礼县人民政府发表时间:2025-09-10 10:08责任编辑:礼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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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办发〔202541

 

 

礼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礼县声环境功能

区划调整方案(2025-2029)》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及省市驻礼有关单位:

《礼县声环境功能区划调整方案(2025-2029)》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礼县声环境功能区划调整方案(2025-2029)

 

 

             礼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8月5日


礼县声环境功能区划调整方案(2025-2029)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及《甘肃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划分和调整声环境功能区划的通知》(甘环大气发[2017]4号),强化城市环境噪声管理,改善城市声环境质量,有效地控制噪声污染的程度和范围,利于城市规划的实施和城市改造,促进礼县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对礼县现行的声环境功能区划进行调整。

一、区划的指导思想

本方案的制定依照《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和《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 15190-2014)。同时,广泛征求有关部门的意见,以《礼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为基础,结合目前礼县土地利用现状,并参考近年来礼县区域噪声、交通噪声的监测资料和针对本次功能区划调整所做的声环境功能区监测结果,对2018年颁布的礼县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进行了调整。

以城市规划和环境保护规划为指导,科学调整礼县城市声环境功能区划的同时,兼顾城市总体规划的实施和未来城市发展的方向,有效地控制噪声污染程度和范围,促进环境、经济、社会协调一致发展,为加强城市环境噪声管理提供依据,促进礼县声环境质量的进一步改善。

二、区划的基本原则

本次声环境功能区划调整充分利用礼县交通干线、自然分界线、规划界限及现行行政区界,既要考虑城区的声环境质量现状,又要兼顾城市的总体发展规划,更要满足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要求,具体原则为:

)以人为本、提高声环境质量的原则

有效控制噪声污染的程度和范围,提高声环境质量,保障城市居民正常生活、学习和工作场所的安静。

)规划与现状相结合的原则

以城市规划为指导,按区域规划用地的主导功能、用地现状确定声环境质量功能区。近期内区域功能与规划目标相差较大的区域,以用地现状作为区划的主要依据,随着城市规划的逐步实现及时调整声环境功能区;未建成的规划区内,按其规划性质或按区域声环境质量现状,结合可能的发展划定该区域的功能区类别。

)便于管理、促进治理的原则

充分考虑城市噪声污染现状和环境噪声管理要求,宜紧不宜松,便于城市统一管理和城市环境噪声综合治理,有效控制噪声污染,提高声环境质量。

)保护环境与经济发展相统一的原则

城市区域声环境质量功能区划调整要充分考虑城市生态性原则、经济性原则和可持续发展原则,充分利用城市行政区划及自然地貌,做到区划科学合理,促进环境、经济、社会协调一致发展。

)与现行功能区划有效衔接的原则

礼县目前声环境现状及区划目标的可达性出发,结合礼县声环境常规监测点的布设,本次声环境功能区划的调整要考虑与现行功能区划的有效衔接。

)适时进行调整原则

根据城市规模和用地变化情况,原划定结果可由生态环境管理部门适时进行调整,进一步提高城区的声环境质量水平。

三、区划的主要依据

(一)任务依据

1.《关于加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改善城乡声环境质量的指导意见》(环发〔2010〕144号);

2.《关于加强和规范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办大气函〔2017〕1709号);

3.《甘肃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划分和调整声环境功能区划的通知》(甘环大气发〔2017〕4号)。

二)法律法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2022年6月5日起施行)。

三)技术依据

1.《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

2.《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 15190-2014);

3.《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 50137-2011);

4.《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城市声环境常规监测》(HJ 640-2012);

5.《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噪声测量值修正》(HJ 706-2014);

6.《环境噪声监测点位编码规则》(HJ/661—2013);

7.《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 50137-2011)

四)其他依据

1.礼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2.陇南市“十四五”噪声污染防治行动实施方案》;

3.《声功能区划检测报告》甘肃晟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四、区划的范围

本次功能区划范围与《礼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确定的中心城区城镇开发边界范围保持一致:东至G247线城关镇过境段与Y605线磨石村过境段交汇处,南至南山脚,西至G247线石桥镇过境段与谷峪河交汇处,北至燕子河以西全民健身中心,面积7.71km2

五、各类标准适用区域及标准值

按区域的使用功能特点和环境质量要求,声环境功能区分为以下五类(见《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0类声环境功能区:指康复疗养区等特别需要安静的区域。

1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居民住宅、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设计、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需要保持安静的区域。

2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商业金融、集市贸易为主要功能,或者居住、商业、工业混杂,需要维护住宅安静的区域。

3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工业生产、仓储物流为主要功能,需要防止工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

4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交通干线两侧一定距离之内,需要防止交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包括4a类和4b类两种类型。4a为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城市快速路、城市主干路、城市次干路、城市轨道交通(地面段)、内河航道两侧区域;4b类为铁路干线两侧区域。

具体环境噪声限值如表1所示。

表1

环境噪声限值

单位:dB(A)

声环境功能区类别

时段

昼间

夜间

0类

50

40

1类

55

45

2类

60

50

3类

65

55

4类

4a类

70

55

4b类

70

60

六、礼县城市声环境功能区划调整方案

一)0类标准适用区域

本次区划中,暂不设0类声功能区。

二)1、2、3类标准适用区域

礼县环境功能区划总面积为7.71km2,其中:1类声环境功能区面积2.493km2,占总面积的比例为32.33%;2类声环境功能区面积3.421km2,占总面积的比例为44.37%;3类声环境功能区面积0.257km2,占总面积的比例为3.33%

三)4类标准适用区域

1. 4a类声环境功能区划分

a.将交通干线边界线外一定距离内的区域划分为4a类声环境功能区,距离的确定方法如下:

相邻区域为1类标准适用区域,距离为50m;

相邻区域为2类标准适用区域,距离为35m;

相邻区域为3类标准适用区域,距离为20m。

b.当临街建筑高于三层楼房以上(含三层),将临街建筑面向交通干线一侧至交通干线边界线的区域定位4a类声环境功能区。

2.4b类声环境功能区划分

本次区划中,暂不设4b类声环境功能区。

4a类声环境功能区面积1.537km2,占总面积的比例为19.94%。

礼县城区声环境功能区类别范围详见表2。

七、功能区声环境监测

(一)区域监测的点位设置

根据礼县实际情况,功能区监测点位具体布设按275m×275m网格布设,功能区共设监测点位为125个,设置编号A1-A125。

(二)功能区监测点位设置

礼县城区功能区噪声共布设点位8个,其中一类区监测点2个,二类区监测点2个,三类区监测点2个,四类区监测点2个。

(三)道路交通监测的点位设置

礼县道路交通监测共布设了22个监测点位。

八、乡村声环境功能的确定

乡村区域一般不划分声环境功能区,根据环境管理的需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可按以下要求确定乡村区域适用的声环境质量要求:

1.位于乡村的康复疗养区执行0类声环境功能区规定;

2.村庄原则上执行1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工业活动较多的村庄以及有交通干线通过的村庄(指执行4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以外的地区)可局部或全部执行2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

3.集镇执行2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

4.独立于村庄、集镇之外的工业、仓储集中区执行3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

5.位于交通干线两侧一定距离内噪声敏感建筑物执行4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

 

 

 

 


表2                       礼县城市声环境功能区划调整结果           

功能区类别

区域编号

地理边界范围

面积km2

规划用地

用地现状

噪声执行标准

0类区

礼县城区规划范围内无疗养区、高级宾馆区和别墅区等需要特别安静的区域,故暂不划0类区。

0

/

/

/

1类区

1-1

水城西路与杨磨路之间-城镇开发边界以内的区域

0.216

2.157

规划主要为住宅用地、公园绿地、教育用地等,类用地占地率大于70%

现状与规划基本一致

昼间:≤55dB(A)夜间:≤45dB(A)

1-2

纬六路-北滨河路-中山东路-中山西路-环城北路-环城西路-2-城镇开发边界-纬六路之间的区域

1.197

规划为住宅用地、教育用地和文化用地等类用地占地率大于70%

现状与规划基本一致

1-3

9-韦山西路-韦山东路-城镇开发边界-11-南滨河路-9路之间的区域

0.448

规划主要为住宅用地、公园绿地、教育用地、医疗用地、文化用地、机关团体用地等类用地占地率大于70%

现状与规划基本一致

1-4

13-厚德路-城镇开发边界-锦屏路-城镇开发边界-13路之间的区域

0.296

规划主要为住宅用地、公园绿地、教育用地等类用地占地率大于70%

现状与规划基本一致

 

 

 

 

 

2类区

 

 

 

 

 

 

 

2-1

北关路与燕河路之间城镇开发边界以内的区域

0.036

3.760

该区域规划主要为体育用地和交通运输用地混杂区

现状主要是一般草地、乔木林地和水浇地等

 

 

 

 

昼间:≤60dB(A)夜间:≤50dB(A)

 

 

 

2-2

环城北路-中山西路-中山东路-北滨河路-南关南路-南关北路-新安路-环城西路-环城北路之间的区域

1.029

该区域规划主要为住宅用地、公园绿地、教育用地等

现状与规划基本一致

2-3

西二路-汉阳路-2-城镇开发边界-西七路-北滨河路-西二路之间的区域

0.998

该区域规划主要为商业用地、住宅用地、文化教育用地等的混杂区

现状主要以居住用地为主


2类区

 

2-4

7-南滨河路-东台路--南滨河路-翠峰路-城镇开发边界之间的区域

0.273

 

该区域规划主要为商业用地、住宅用地、文化教育用地等的混杂区

现状与规划基本一致

 

2-5

韦山西路-韦山东路以南-城镇开发边界之间的区域

0.140

该区域规划主要为商业用地、住宅用地等的混杂区

现状主要为商业服务业用地、住宅用地、公用设施用地等

2-6

13-厚德路-东滨河路-城镇开发边界-13路之间的区域

0.809

规划主要为教育用地、机关团体用地、商业服务业用地等

现状为商业、工业和空地等混杂用地

2-7

石桥镇城镇开发边界以内区域

0.413

规划主要为住宅用地、教育用地、机关团体用地、商业服务业用地等

现状与规划基本一致

2-8

石桥3-北滨河路-石桥4-城镇开发边界之间的区域

0.062

规划主要为工业用地、公用设施用地、商业服务业用地等

现状主要以水浇地和农村宅基地为主

3类区

3-1

西七路-1-城镇开发边界之间的区域

0.107

0.257

该区域规划以工业用地和仓储物流用地为主类用地占地率大于70%

现状与规划基本一致

昼间:≤65dB(A)夜间:≤55dB(A)

3-2

1-北滨河路-城镇开发边界之间的区域

0.150

该区域规划为工业用地类用地占地率大于70%

现状与规划基本一致

4类区

4a

城市开发边界范围内的城市主干道、城市次干道等道路两侧一定范围内

1.537

1.537

/

/

昼间:≤70dB(A)夜间:≤55dB(A)

4b

礼县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内无铁路穿行,因此不再划分4b类声环境功能区

/

/


礼县声环境功能区划图




     《礼县声环境功能区划调整方案》(2025-2029)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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