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县餐厨垃圾管理办法(暂行)》解读
一、起草背景和依据
为规范礼县餐厨垃圾的产生、收运、处置活动及其监督管理工作,县城市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制定了《礼县餐厨垃圾管理办法(暂行)》(以下简称《办法》)。
二、制定《办法》的必要性
依法行政是政府职能部门的基本要求,有法可依是城市管理的基本前提和条件。建立和完善我县餐厨垃圾管理方面的地方性管理办法,有利于减轻城市污染,提高市容市貌,保障城市管理工作顺利开展,使我县餐厨垃圾管理有法可依,进一步提高城市管理的法治化、规范化水平。
三、《办法》的主要内容
本办法共计6章31条。
第一章总则共7条,阐明了办法制定背景和依据,界定餐厨垃圾概念和办法适用范围,明确餐厨垃圾管理原则。
第二章职责分工共1条,界定了县城市管理部门、县市场监管部门、县农业农村部门、县生态环境部门等相关部门的职责范围。
第三章餐厨垃圾的产生、收集、运输、处置共9条,明确了餐厨垃圾产生、收集、运输、处置等各环节中的具体工作要求。
第四章监管责任共4条,明确了餐厨垃圾管理责任人制度,对餐厨垃圾主管部门的监管职责等做了具体要求。
第五章责任追究与处罚共6条,明确了相关职能部门以及餐厨垃圾产生、收集、运输、处置单位的法律责任和违法行为的处罚依据。
第六章附则共4条,明确各乡镇人民政府的监管职责、相关生产经营过程中废料处理的参照规定;本办法的负责解释部门以及具体生效时间。

甘公网安备 62122602000044号
